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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为“失足少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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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学生记者 李政葳)“遵纪守法,是公民的责任与义务……”3月29日,来自我校的3位法学专业学生和5名志愿者来到湘潭市看守所,为看守所失足少年上课。据了解,这是我校首次组织志愿者为看守所的未成年犯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普法教育。
  志愿者为这些失足少年详细地讲解了盗窃罪、抢劫罪的具体规定,分发了募集来的书籍和调查问卷,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这些失足少年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郭宏(化名)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今年刚满14岁。进看守所前,他还是一名初中生。半个月前,受几个校外朋友的教唆,他因抢劫而被抓。“听了普法教育后,我现在很后悔当时自己不懂法,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好希望自己能早点出去,回学校好好读书。”郭宏说。
  看守所办公室主任杨佳告诉记者,他们是第一批来看守所为失足少年上课的大学生,他们的普法行为值得周围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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