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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们 的 春 梅 同 学
作者:■ 何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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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这天,南方仍在余冻未消的寒湿中,虽有太阳懒懒地挂着,照在身上却不暖和。当我昏天黑地地忙完一些事,照例刷刷手机微信来透气时,突然看到满屏都在转载一则突发消息,然后一些来源不详的信息也纷纷确证其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春梅法官不幸遇害身亡,据传凶手是因官司败诉,期望 “打招呼”未遂而怀恨伺机加害……

我心头猛然一惊:遇害的这位法官不会是当年我们读本科时的 “学霸”、后来读研继续成为校园励志故事主角之一的春梅同学吧?而朋友圈及校友圈纷纷涌现的沉痛哀悼和纪念,确证了竟真是关于她的噩耗!

仿佛缓缓穿过漫长的隧道,有那么一阵,我感觉世界很不真实。

在我隐隐约约能拾起的碎片记忆中,本科期间似乎像消了磁的光碟,只有雪花点点和杂音窸窣,我想不起自己与她有过什么交集。因为她是那种性格恬静而不事张扬的学习尖子,有着吃苦耐劳的品质,而始终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为远大前程默默打拼。我唯一能记起且有印象的,是某次在图书馆阅览室有过碰面,而当时想不起她姓甚名谁,旁边另一同学喊她,我才尴尬地记住了这个名字,一个在当时就凭着优异成绩而跻身于“学霸”之列的佼佼者。

我们那届本科毕业生,正赶上当时湖南省首次实行高等教育 “并轨改革”,从招生到就业的各个环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天道酬勤,毕业之际春梅找到了湖南西部一所高校,执教民商法学。

后来隔了一年,我在校园居然再度看到她,仍是在图书馆阅览室。那次稍微闲聊了一阵,原来她铆足了劲考研,终于成为民商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概也就是那一年,她遇见了生命中的另一半,一位比她高两届的硕士师兄。那位师兄在本科期间就一直追随其时已享誉学界的于建嵘教授,读研期间则改而选择民事诉讼法专业,正好匹配她的民商法专业。

再后来的一两年间,我和她也见过几次面。她仍一如往昔,质朴而恬静,但已有了爱情的滋润而更具蓬勃的朝气。所以有次我们碰面聊天,大家觉得她与那位师兄之间有这样严丝合缝的专业互补,实实在在印证了 “佳偶天成”的寓意。

其时我已留校教书,却比她晚一年读研。有次我们在法学院门口碰面———当时是一幢四层高的旧法学楼,门口一块巨石铭刻院训 “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她脱口而叫我 “何老师”,我赶紧叫她 “周师姐”,双方感觉都有点生分,于是扯平,说咱们还是直呼名字吧,不嫌啰嗦的话,可以再添一个尾缀 “同学”,标识我们当年是同届毕业的。

那次闲聊时,我知道民商法学已经成为她的研究兴趣之所在,至于以后究竟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务工作,当时她说还未落定,也许会考虑读博,以后继续教书;但更想从事法律实务,想当一名法官。在她依然恬静而质朴的言谈中,我意识到的是:对她这样勤勉上进的人而言,其实无论哪条道路,只要她认准了,肯定都有所成。

后来两年的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她读研期间的科研表现十分突出,接连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当时就已纳入核心期刊序列的刊物上,并凭借这一卓然有成的科研业绩,获得了大学所设学生奖励中的最高荣誉奖项之 “校长奖”。

2003年夏,她硕士毕业。由于我们不是一个专业方向, “隔行如隔山”,不同师门也各有源流,所以即便曾经本科同届,在此关节也竟无知无觉。倒是后来听闻几位老师聊天,说起她们那届毕业生的就业不错,我才得知她竟在竞争激烈的岗位竞聘中赢得头筹,成为当时无数法律学子艳羡不已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像她那样一位来自湘西农村的女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得偿其愿地成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委实不容易。所以,我虽隐隐觉得她放弃法学研究是令人遗憾的,但仍然特别替她感到高兴,且期望能继续有她的好消息。

而她当年之所恋、后来之所嫁的那位师兄,名曰 “文曲”,人如其名,正是才华横溢的书生类型,后来以优异的科研成就入职中南大学,再后来重返母校攻读民事诉讼法学博士、而后前往中南大学攻读伦理学博士后,继续执教于中南大学法学院并成为一位颇受学生爱戴的副教授兼研究生导师。

虽然大家毕业后各奔东西,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却从朋友圈陆续得知一些碎片信息,大致可以拼贴出一个 “法官”之外的 “春梅同学”印象。

在她后来的人生履历中,她的质朴,她的恬静,她的勤勉,想必一以贯之。天道酬勤,也回馈她一切应有的幸福和荣耀。

一如我后来在朋友圈之所见者,她在家,便是贤惠的妻子、温柔的母亲。那些年发生在校园的各种爱情故事中,能有始有终且相濡以沫的并不多,而她与文曲师兄就是其中一对。她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小的那个刚刚两岁。在她遇害之前的几天,她还在微信朋友圈幸福地 “晒娃”。那张照片中揽着孩子的她,不像在法庭上那样英气勃发,而依然像我记忆中为数不多几次见面时之所见的那样,浅浅地笑,恬静地笑。那几天,正是寒潮袭来且盘旋不去的冷冻时节。那张流淌着天伦之乐的照片,却能让人感触到直抵内心深处的温暖。

也一如我后来在朋友圈之所闻者,她在岗,则是刚毅的法官、卓越的同事。关于她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业绩,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各类媒体竞相报道过;她迄今之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及奖章,也足以证明她在职业生涯中有着备受各方称赞的能力和品格。

她作为优秀法官形象的这一面,我虽然自始至终未能亲眼一睹,却愿意凭着当年在校园期间有所见闻的印象,相信她是千真万确的那么卓然有成。因为我一直相信自己对她的能力及品格的双重信任是有倚靠的。

所以,当我听闻关于她的噩耗,而事件所涉竟是因为她不肯徇私替昔日同学 “打招呼”才有如此惨烈的无妄之灾时,我内心涌出的,是无法形容的疼,是无法形容的惜,是无法形容的憾。

———尤其当我从其他同学那里得知,当他/她们纷纷前往灵堂吊唁时,在无比悲愤而令人心碎的肃穆中,她那个刚刚两岁的小孩仍在天真懵懂地跑来跑去。她的孩子,那么小,那么萌,那么活泼,不知道在一场杀戮之后,是永远召唤不回的母爱。

而我们,这个成年人的世界,这个法政人的世界,这个被人们关注且寄托希望以安顿心灵的世界,则在这一场杀戮之后,永远召唤不回她的质朴、她的恬静、她的刚毅、她的友善。

如果真有时光倒流,如果按住暂停键,我相信,她仍愿意选择她所寄望的路,死虽有憾,心却无悔。

(作者何志辉,法学博士、文化交涉学博士,系澳门理工学院 “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1995-2005年曾在我校法学院求学、工作。)

 

相关链接: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在长沙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我校校友周春梅 “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此前,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湖南省妇联追授周春梅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周春梅系我校199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2000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月12日,她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而被残忍杀害。其事迹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她的同学纷纷撰文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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