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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冬梅教授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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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近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肖冬梅教授获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全国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各100名。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每五年评一次,旨在表彰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及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全国或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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