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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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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人事处)10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名单。我校廖永安教授入选,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他也是我校继钟建新、游建强、彭国甫、黄云清、高协平、张海良、周益春之后,第8位获此殊荣的教授。
  廖永安教授于1997年在我校法学院硕士毕业后留校工作,现任我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南省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廖永安教授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大胆开展教学改革,教学成果显著,其所讲授的课程“诉讼证据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先后被评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其教学改革成果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廖永安教授长期致力于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独著学术著作4部,合著学术著作10余部,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源刊论文50余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30余篇,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
  廖永安教授理论联系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推动理论成果的社会转化,曾多次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邀请,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等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论证工作,其诸多观点获得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采纳,受到相关领导肯定与好评。
  基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业绩,廖永安教授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专家、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荣获教育部霍英东高校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第七届和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是我国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的品牌工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等七个部委共同组织实施,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自1995年开始实施,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0人左右,今年全国有411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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